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本钱、规避用工风险,经常采取将一局部业务外包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组织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方式。然而此种用工方式仅采取了外包的形式,实质上仍是派遣,因此引发诸多不当用工责任纠纷,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为了识别“假外包真派遣”不当用工模式,区分内蒙古劳务派遣和内蒙古劳务外包两种用工形式的区别显得极为必要。
1概念区别
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劳务派遣,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由发包单位将公司部分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为劳务外包。由服务机构自行安排人员依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2性质区别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是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只是发包单位将某项业务职能外包给其他单位或组织去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
3法律关系区别
劳务派遣包括三对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委托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用工管理关系。
劳务外包仅包括两对法律关系,即承包单位与劳动者之劳动合同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委托合同关系。
4经营资质区别
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方法》相关规定,条款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主体资格和派遣人员具有严格的规定。
劳务外包通常只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规定,除特别法规定以外。
5适用范围区别
适用于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代替性的岗位为劳务派遣,且通常不逾越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适用于发包单位的特定项目为劳务外包,而非特定岗位的人员,且外包员工应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6关注点区别
劳务派遣重点关注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劳务派遣合同标的通常是人”购买的劳动力的使用权,即劳动过程。
劳务外包重点关注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劳务外包合同标的通常是事”购买的承包单位的业务效果,即服务或产品。
7考核要求区别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
劳务外包是发包单位对工作效果进行验收考核。
8管理责任的主体区别
被派遣劳动者依照用工单位确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劳动为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为劳务外包。发包单位的规章制度亦不适用于外包员工,外包员工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承包单位安排确定。
9对外名义
劳务派遣:劳动者以用工单位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
劳务外包:外包员工不以发包单位名义而是以承包单位名义进行对外活动。
10用工风险承担区别
劳务派遣: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外包:除必需确保能提供必要平安生产条件以外,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员工不承担责任。